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研究探讨目前建设市场的发展现状、解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总结项目管理实践、决定公司重大决策等,并承担与公司项目管理相关的调研、咨询、培训和课题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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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工程管理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提高我公司监理理论、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水平,特制订本章程。
2、专家委员会是全公司技术工作的咨询、评审、提建议的机构。在工程管理、学术研究上起咨询,参谋和指导作用,受公司委托承担部分执行、管理职能。
3、专家委员会在发挥全公司员工参与工程建设监理理论研究与工程技术、管理方面起主导与骨干作用;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公司综合实力、促进公司全面发展。
4、专家委员会对公司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报公司决策委员会会议,经研究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机构设置
1、专家委员会主任一名,副主任文员一至二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二名,专家和教授若干名。
2、专家委员会办事机构常设在秘书处。
3、专家委员会在监理行业和建筑安装工程行业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中、高级职称或某专业专长知名资深专家组成。
4、专家委员会具备条件:
(1)从事监理、建筑安装、招投标工程、预决算经营管理等行业工作多年的资深专家。
(2)行业中具有丰富经验和工作业绩的知名人士。
(3)由各主营部门推荐的专家。
5、专家委员会入会程序
(1)由本人自愿申请或各主管部门推荐。
(2)填写专家委员会申请表。
(3)经委员会的专业评审会通过。
(4)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6、专家委员会享有下列权利:
(1)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
(2)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权。
(3)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7、专家委员会履行下列业务:
(1)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8、专家委员会出现下列情况时,专家委员会有权终止其专家委员会身份。
(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
(2)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
(3)由于人为原因,不具备参加专家委员会所组织的各种活动能力。
(4)以书面呈交专家委员会辞职。
第三章 专家委员会职责
1、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优势,针对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企业决策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3、对遇到的工程重大技术难题,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建议。
4、协助企业提高管理能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5、为提高企业项目管理水平和企业技术管理水平,不定期进行学术研究与交流,搭建一个交流沟通平台。
6、本着“一事一议”原则开展工作,经本会委派专家参加技术评审,论证、咨询等活动,个人的发表的意见,需集体论证后,方可代表本会的意见,完成任务后要向本会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工作。
7、参与同行业技术交流等合作,可进行交流活动,有选择性有目的进行考察与交流活动。
8、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本会声誉,遵纪守法、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9、对重要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危险源较大的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提供咨询。
10、配合解决公司其他有关技术管理问题。
第四章 组织机构职责
1、专家委员大会:是专家委员会的最高机构,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和专家教授组成。
2、主任委员:为专家委员会总负责人,负责整个委员大会的运作,检查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参加有关社会活动。
3、副主任委员:制定和布置本会的工作计划,组织进行相关活动,总结本会工作,特殊情况下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事后及时向主任委员汇报,协助主任委员完成各项重要活动。
4、秘书长:为本会日常工作运作的负责人,开展日常工作,如组织交流学习,观摩活动,日常信息交流,编写会议记录,帮助解决专家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处理日常其他事务。
5、副秘书长:为本会日常运作第二负责人,协助秘书处处理各种事务性工作。
6、专家委员:研讨有关课题,参加不定期举行论坛及其他相应的活动,自觉接受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安排,去处理解决工程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章 专家职责和义务
(一)、专家职责
1、参与专家委员会举行的各项活动和获得专家委员会提供的信息、资料;
2、了解与咨询任务有关的文件、资料、数据、背景材料,以及参加有关的专业学术研讨会议。
3、在参与决策咨询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
4、委派到工地处理现场出现技术等问题。
5、向专家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专家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委员会章程及自律守则;
2、积极参加专家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3、向专家委员会提供相关的科技信息,提出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的建议;
4、对承担的咨询任务,应当认真负责,按时完成;
5、在施工现场技术咨询,解决处理工程技术问题中应当从全局出发,坚持真理,尊重科学,秉公办事;
6、在技术咨询和处理施工现场技术、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问题和资料,应当保密,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第六章 基本活动
1、学术交流:不定期举行各种有价值学术交流和行业研讨活动。
2、嘉宾座谈:邀请政府官员、学者、和各专家与本会成员共同行业热点问题、管理模式、行业发展进行讨论分析,共同提升和领悟。
3、考察交流:每年根据情况需要到国内同行里知名企业、社会热点地区进行考察、参观等活动。
4、咨询指导:通过与专家交流和深入现场与监理部人员进行有关的现场监理管理,资料管理,技术管理等方向的问题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交流。
第七章 专业组设立
专家委员会设立下列专业组,各专业组组长由专家委员担任,开展相关工作。
一、工程管理组:
各专业:1、地基工程
2、结构工程
3、装饰工程(含建筑幕墙)
4、给排水与暖通工程
5、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
6、建筑节能工程
7、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
8、投资控制
9、建筑材料
10、建筑设备
11、项目管理
12、农村田地改造,畜牧养殖工程
13、人防工程
14、机电安装工程
二、运营管理组
三、招投标代理组
四、工程造价组
五、行政、人力资源管理组
六、财务管理组